长科发〔2018〕30号
各区县(市)科技局,园区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专家在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》(长科发〔2018〕24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将开展2018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与程序
认定对象、申报条件、认定程序详见《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》(附件1)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报人填写《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》(见附件1附表),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,并于装订材料背脊处标示单位和申报人名称,一式5份,其中一份申报材料的附件要求采用彩色打印。报送材料时提供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和证明材料原件,以便核对。
2、申报人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由所在单位属地的区县(市)科技局、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至长沙市科技局。
3、个人、所在单位及推荐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三、申报截止日期
2018年8月31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11楼长沙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(科技奖励办公室)
联系人:胡劲
联系电话(传真):0731-88668061
E-mail:cxy8668061@126.com
附件: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
长沙市科学技术局
2018年7月3日
|